遭廉署起訴前區議員助理承認收賄助申請使用元朗社區會堂候判
2023年12月6日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前區議員助理,今日(12月6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收賄,以協助一個歌唱社多次申請使用元朗的社區會堂、社區中心及設施,並詐騙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豁免向其收費。
梁如娟,63歲,前區議員助理,承認八項罪名,即五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三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她另外五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撤銷起訴。
裁判官黃國輝將案件押後至12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發時被告獲元朗區議會(2016年至2019年)區議員周永勤聘用為助理,職責包括協助區內團體申請使用由民政署轄下元朗民政事務處管理的社區會堂、社區中心及設施。周永勤不容許其職員在處理職務時收受利益。
根據元朗民政事務處的指南,只有合資格團體如非牟利團體及元朗區議員辦事處,可申請使用有關場地。如相關活動屬非牟利性質,使用者可獲轄免相關收費。
案情透露,被告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期間,在多個合資格團體根本不需要或不會使用有關場地的情況下,為該等團體向民政署提交八項申請,免費使用四個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並獲民政署批准。
同時,被告從一名歌唱社主要成員收取賄款共2,500元,令歌唱社可免費租用其中五項申請的時段。她又致使該歌唱社主要成員向民政署出示三份批准書,以誘使民政署容許歌唱社免費使用場地。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歌唱社根本並非使用有關場地的合資格團體。如民政署知道該歌唱社為上述八項申請的真實使用者,便不會批准該等申請及豁免相關費用共逾25,000元。
民政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陳詩欣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馮兆慧協助。
梁如娟,63歲,前區議員助理,承認八項罪名,即五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三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她另外五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撤銷起訴。
裁判官黃國輝將案件押後至12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發時被告獲元朗區議會(2016年至2019年)區議員周永勤聘用為助理,職責包括協助區內團體申請使用由民政署轄下元朗民政事務處管理的社區會堂、社區中心及設施。周永勤不容許其職員在處理職務時收受利益。
根據元朗民政事務處的指南,只有合資格團體如非牟利團體及元朗區議員辦事處,可申請使用有關場地。如相關活動屬非牟利性質,使用者可獲轄免相關收費。
案情透露,被告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期間,在多個合資格團體根本不需要或不會使用有關場地的情況下,為該等團體向民政署提交八項申請,免費使用四個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並獲民政署批准。
同時,被告從一名歌唱社主要成員收取賄款共2,500元,令歌唱社可免費租用其中五項申請的時段。她又致使該歌唱社主要成員向民政署出示三份批准書,以誘使民政署容許歌唱社免費使用場地。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歌唱社根本並非使用有關場地的合資格團體。如民政署知道該歌唱社為上述八項申請的真實使用者,便不會批准該等申請及豁免相關費用共逾25,000元。
民政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陳詩欣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馮兆慧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