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報稱遇交通意外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53萬元遭廉署起訴認罪候判

2024年4月25日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遇上交通意外受傷,詐騙社會福利署(社署)發放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詐騙保險賠償。涉案妻子今日(4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

莊小方,40歲,美容顧問,於兩宗案件承認共五項罪名,即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三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再提訊,期間莊小方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社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即時經濟援助,申請人須向社署提交申請表及病假證明書等文件。

莊小方於案發時受僱於一間化妝品公司,並分別向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保誠保險有限公司及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投購多份醫療及意外保單。

於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間,莊小方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報稱自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又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該三間保險公司申請保險賠償。

社署其後向莊小方批出兩筆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共約30萬元,而上述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三筆醫療賠償共逾23萬元。

廉署早前就有關申索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莊小方在向社署及該三間保險公司提出相關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又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及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莊小方丈夫楊炳威,41歲,兼職廚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訂於7月25日再提訊。

另一名被告為莊小方胞姊的伴侶陳學仁,45歲,無業,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於本年3月8日未有到法院出庭應訊,東區裁判法院遂於同日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及各相關保險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張春桃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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