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中介串謀投保人詐騙保險索償遭廉署起訴罪成候判
2024年10月31日
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保險中介訛稱兩名投保人受傷,串謀二人詐騙一間保險公司向他們支付意外保險賠償。該保險中介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今日(10月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劉承恩,35歲,宏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宏亞)前中介人,被裁定四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
裁判官曾宗堯將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劉承恩的背景報告,期間批准劉承恩保釋,並下令被告向保險公司賠償約52,000元。
本案於2017年底至2018年6月期間發生,當時保險經紀公司宏亞受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委託,向客戶銷售友邦保險的保險產品。案發時兩名投保人譚啟俊及林妍君分別經劉承恩向友邦保險購入一份連意外保障附加契約的人壽保險。
該兩份保險的保障範圍涵蓋發還因意外招致的醫療費用及意外賠款。投保人須直接向友邦保險或經宏亞提出意外索償申請,並須附以證明文件,包括求診或接受治療的收據,以及由醫生或物理治療師簽發的病假證明書或收據。
案情透露,劉承恩與該兩名投保人在申請保險賠償時,向友邦保險訛稱譚啟俊及林妍君分別背部或膝部受傷,並附上多份看來分別由兩名醫生及兩間物理治療中心發出的文件,以證明二人身體受傷、曾向上述醫生或治療中心求診,以及曾放取病假,以詐騙友邦保險向譚啟俊及林妍君支付意外保險賠償,總金額最少逾52,000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兩名投保人並沒有報稱的傷患,亦沒有接受任何治療或放取有關病假。
上述兩名投保人譚啟俊,37歲,及林妍君,33歲,亦因涉案而被廉署分案起訴,二人早前已承認控罪,案件均押後至11月25日再提訊。
友邦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廖偉雄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潘漪桐協助。
廉署會繼續與保險業界合作,為保險中介人提供誠信培訓,以提高業界的誠信水平;並編製《保險公司防貪指南》以協助保險公司建立及加強其主要營運範疇的防貪能力,內容涵蓋核實索償程序。廉署亦會協助保險公司制訂及加強其防貪措施/系統。有關廉署為保險業而設的防貪及誠信教育詳情,可瀏覽香港商業道德發展中心製作的「保險業道德資源網站」,以及防止貪污處的「防貪諮詢服務」網站。
劉承恩,35歲,宏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宏亞)前中介人,被裁定四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
裁判官曾宗堯將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劉承恩的背景報告,期間批准劉承恩保釋,並下令被告向保險公司賠償約52,000元。
本案於2017年底至2018年6月期間發生,當時保險經紀公司宏亞受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委託,向客戶銷售友邦保險的保險產品。案發時兩名投保人譚啟俊及林妍君分別經劉承恩向友邦保險購入一份連意外保障附加契約的人壽保險。
該兩份保險的保障範圍涵蓋發還因意外招致的醫療費用及意外賠款。投保人須直接向友邦保險或經宏亞提出意外索償申請,並須附以證明文件,包括求診或接受治療的收據,以及由醫生或物理治療師簽發的病假證明書或收據。
案情透露,劉承恩與該兩名投保人在申請保險賠償時,向友邦保險訛稱譚啟俊及林妍君分別背部或膝部受傷,並附上多份看來分別由兩名醫生及兩間物理治療中心發出的文件,以證明二人身體受傷、曾向上述醫生或治療中心求診,以及曾放取病假,以詐騙友邦保險向譚啟俊及林妍君支付意外保險賠償,總金額最少逾52,000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兩名投保人並沒有報稱的傷患,亦沒有接受任何治療或放取有關病假。
上述兩名投保人譚啟俊,37歲,及林妍君,33歲,亦因涉案而被廉署分案起訴,二人早前已承認控罪,案件均押後至11月25日再提訊。
友邦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廖偉雄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潘漪桐協助。
廉署會繼續與保險業界合作,為保險中介人提供誠信培訓,以提高業界的誠信水平;並編製《保險公司防貪指南》以協助保險公司建立及加強其主要營運範疇的防貪能力,內容涵蓋核實索償程序。廉署亦會協助保險公司制訂及加強其防貪措施/系統。有關廉署為保險業而設的防貪及誠信教育詳情,可瀏覽香港商業道德發展中心製作的「保險業道德資源網站」,以及防止貪污處的「防貪諮詢服務」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