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銀行前經理涉嫌虛假申領發還款項今提堂
2016年3月1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銀行前副經理,控告他涉嫌向該銀行作出及企圖作出虛假申領發還用膳款項共約二萬七千元。被告今日(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王偉,四十一歲,招商銀行香港分行(招商香港)前副經理,於上星期五(三月十一日)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一項企圖欺詐,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被告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四月十二日進行預審。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為招商香港的副經理,帶領一個客戶服務經理團隊。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九日期間,在一份發還款項申請表上虛報在某食肆的一次用膳為員工活動及其收費為一萬五千八百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一名招商香港職員批准有關申請。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十二月二十四日期間,在一份發還款項申請表上虛報在另一間食肆的一次用膳為員工活動及其收費為一萬一千一百九十七元,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該名招商香港職員批准有關申請。
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並受命須在報住的地址居住、如更改地址須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廉署,以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招商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莊國琛代表出庭。
王偉,四十一歲,招商銀行香港分行(招商香港)前副經理,於上星期五(三月十一日)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一項企圖欺詐,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被告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四月十二日進行預審。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為招商香港的副經理,帶領一個客戶服務經理團隊。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九日期間,在一份發還款項申請表上虛報在某食肆的一次用膳為員工活動及其收費為一萬五千八百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一名招商香港職員批准有關申請。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十二月二十四日期間,在一份發還款項申請表上虛報在另一間食肆的一次用膳為員工活動及其收費為一萬一千一百九十七元,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該名招商香港職員批准有關申請。
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並受命須在報住的地址居住、如更改地址須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廉署,以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招商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莊國琛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