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醫美中心董事涉嫌詐騙股東580萬元及挪用公款310萬元

2025年5月9日

廉政公署昨日(5月8日)落案起訴一名醫學美容中心董事,控告她涉嫌詐騙一名股東投資共580萬元於該中心,誇大購買醫學美容儀器及裝修中心的費用,並挪用公款逾310萬元。

劉蒨樺,31歲,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蒨斯樺醫美)董事兼股東,被控共三項罪名,即一項盜竊罪、一項欺詐罪,以及一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第16A(1)條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一(5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於2022年5月至9月案發期間,被告是一名藝人,她和一名女子打算經營醫學美容生意,並邀請另一名藝人投資該門生意,對方答允投資500萬元,並成為蒨斯樺醫美其中一名股東,被告和該女子則擔任其董事及負責公司運作,包括開設一所醫學美容中心。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偷竊該名藝人股東投資於蒨斯樺醫美的逾310萬元資金,並涉嫌向對方訛稱多筆共逾300萬元的款項已妥善地用於蒨斯樺醫美以購置醫學美容儀器,意圖詐騙而誘使對方不要求退還投資款項。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向該藝人股東訛稱蒨斯樺醫美因中心裝修招致168萬元開支而耗盡公司其資金,企圖詐騙對方向被告再支付80萬元作為廣告費用。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聲稱用於購置醫學美容儀器及裝修中心的款項,所涉多張收據的金額被誇大。蒨斯樺醫美被挪用的資金,涉嫌被用作被告及其家人的私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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