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訴時任懲教助理承認隱瞞債務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財務機構貸款逾89萬元候判

2025年5月20日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懲教署時任懲教助理,今日(5月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藉隱瞞個人債務,在三年內先後多次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三間財務機構批出九筆貸款共逾89萬元。

文偉傑,49歲,懲教署時任一級懲教助理,承認九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他獲控方撤銷起訴另外八項相類罪名。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6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案發時駐守東頭懲教所,期間先後多次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多間財務機構申請貸款。

被告於2020年11月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申請一筆94,000元的貸款。被告在貸款申請表上隱瞞未清還的貸款,最終獲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該筆貸款。

被告又以相類欺詐手段,向三間財務機構申請另外八筆貸款,在貸款申請表上訛稱已披露所有債務,詐騙該三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八筆貸款共80萬元,每筆為數三萬元至逾14萬元。

廉署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展開調查而揭發相關罪行。如被告在申請上述九筆貸款時披露所有債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該三間財務機構便不會向他批出該等貸款。調查發現,被告至今仍未還清上述貸款,涉款最少逾30萬元。

廉署發言人指,公務員隊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支柱,公務員維持廉潔奉公因此至為重要。廉署一直透過宣傳教育,協助公務員保持高度誠信,並提醒公務員必須注意審慎理財,維護廉潔操守。

懲教署、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各相關財務機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豐成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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