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及女子行為失當及貪污罪成候判
2016年3月23日
一名警長及一名女士,就該女士經營非法賭檔分別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行賄該警長,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星期三)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賴永傑,四十七歲,警長,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而歐培蘭,四十八歲,無業,則被裁定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歐早前承認一項串謀營辦賭場罪名,違反《賭博條例》第5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法官沈小民將案件押後至明天(三月二十四日)判刑。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賴於案發時是一名警長,他於二○一一年十月三日至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期間隸屬葵青區特別職務隊。
賴及其同事於二○一二年六月五日參與一項行動,歐涉嫌在葵涌營辦一個賭場而在行動中被捕。賴及歐在該行動後曾經常通電話。
歐自二○一三年三月起與另外兩名人士在葵涌營辦另一個非法麻將賭檔。
案情透露,賴於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由當時駐守的特別職務隊被派駐葵涌分區巡邏小隊。
雖然賴知悉歐在其巡邏範圍內營辦非法麻將賭檔,卻沒有向其高層人員作出報告或對歐採取執法行動。
賴得知警方會於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在葵涌進行掃蕩非法賭檔行動,遂於行動前一日致電歐通風報信。
賴與歐於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在荃灣一間餐廳見面。會面期間,歐將一捆共一千元的紙幣在枱底交予賴,而賴接收了有關紙幣。
賴從未申請許可接受或索取任何利益,亦沒有向其上級報告或申報與歐的交往及其公職之間的利益衝突。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連普禧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學芹協助。
賴永傑,四十七歲,警長,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而歐培蘭,四十八歲,無業,則被裁定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歐早前承認一項串謀營辦賭場罪名,違反《賭博條例》第5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法官沈小民將案件押後至明天(三月二十四日)判刑。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賴於案發時是一名警長,他於二○一一年十月三日至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期間隸屬葵青區特別職務隊。
賴及其同事於二○一二年六月五日參與一項行動,歐涉嫌在葵涌營辦一個賭場而在行動中被捕。賴及歐在該行動後曾經常通電話。
歐自二○一三年三月起與另外兩名人士在葵涌營辦另一個非法麻將賭檔。
案情透露,賴於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由當時駐守的特別職務隊被派駐葵涌分區巡邏小隊。
雖然賴知悉歐在其巡邏範圍內營辦非法麻將賭檔,卻沒有向其高層人員作出報告或對歐採取執法行動。
賴得知警方會於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在葵涌進行掃蕩非法賭檔行動,遂於行動前一日致電歐通風報信。
賴與歐於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在荃灣一間餐廳見面。會面期間,歐將一捆共一千元的紙幣在枱底交予賴,而賴接收了有關紙幣。
賴從未申請許可接受或索取任何利益,亦沒有向其上級報告或申報與歐的交往及其公職之間的利益衝突。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連普禧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學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