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回應聲明

2016年3月24日

廉政公署發言人今日(星期四)回應傳媒查詢表示,就二○一四年八月接獲指控一名地政總署人員就其購買/使用在元朗的土地而涉嫌貪污及/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投訴,廉署已完成調查。廉署已根據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律政司的意見是證據不足以證明有關人員曾干犯任何刑事罪行,決定不作出檢控。

廉署已按既定程序將有關調查結果向獨立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匯報,委員會於昨日(三月二十三日)舉行的會議上同意廉署毋須作進一步調查,並同意將有關案件轉介地政總署署長就紀律處分及/或行政事宜作出考慮。

地政總署在廉署調查有關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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