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載有虛假陳述表格申請外間工作 遭廉署起訴時任高級關員罪成候判
2025年12月12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海關(海關)時任高級關員,以載有虛假陳述的表格,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被告今日(12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李桂華,43歲,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以及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將案件押後至12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她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接獲海關轉介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所有公務員均須事先申請並取得部門批准,方可從事有薪外間工作。案情透露,被告於2022年3月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申請前約一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提出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曾先後99次參與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從而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另外,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要求海關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
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編配在家工作,期間她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但被告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並藉此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共逾19,000元。
海關及醫療輔助隊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發言人指,廉潔公務員隊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支柱,廉署一直透過宣傳教育,協助公務員提升誠信,維護廉潔操守。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陳哿弘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蔡鴻鍵協助。
李桂華,43歲,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以及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將案件押後至12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她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接獲海關轉介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所有公務員均須事先申請並取得部門批准,方可從事有薪外間工作。案情透露,被告於2022年3月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申請前約一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提出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曾先後99次參與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從而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另外,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要求海關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
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編配在家工作,期間她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但被告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並藉此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共逾19,000元。
海關及醫療輔助隊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發言人指,廉潔公務員隊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支柱,廉署一直透過宣傳教育,協助公務員提升誠信,維護廉潔操守。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陳哿弘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蔡鴻鍵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