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七人疑涉轉介按揭客戶貪污案

2016年5月27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五)落案起訴一名按揭經紀公司經理及六名地產代理公司前物業代表,控告他們涉嫌就轉介客戶接受按揭服務分別提供及收受非法佣金共逾三萬四千元。

蔡靜敏,四十五歲,按‧熱點物業策略(香港)服務有限公司(按‧熱點物業)高級客戶經理;凌耀祖,四十二歲,趙楚華,四十九歲,蘇建誠,三十五歲,胡嘉敏,二十九歲,劉靖焱,三十歲,及梁浩威,三十五歲,同為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產)前物業代表,被控共十五項貪污罪名。

被告將於下星期二(五月三十一日)分兩案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在首宗案件,蔡靜敏被控七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凌耀祖及趙楚華各被控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而蘇建誠、胡嘉敏及劉靖焱則各被控一項相類罪名。

蔡靜敏於案發時是按‧熱點物業高級客戶經理,而凌耀祖、趙楚華、蘇建誠、胡嘉敏及劉靖焱則為中原地產派駐不同分行的物業代表。

中原地產的相關公司中原按揭經紀有限公司(中原按揭)、按‧熱點物業及承科有限公司(承科)是提供按揭轉介服務的經紀公司。

如中原地產的客戶需要按揭轉介服務,其物業代表必須將客戶轉介予中原按揭。中原地產的物業代表不准接受佣金作為轉介其公司的客戶予中原按揭以外的其他公司的報酬。

其中七項控罪指蔡靜敏涉嫌於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至二○一三年六月十一日期間,向凌耀祖、趙楚華、蘇建誠、胡嘉敏及劉靖焱提供共二萬八千二百五十元,作為他們把中原地產多名客戶轉介給按‧熱點物業或承科接受按揭服務的報酬。

另外兩項控罪指凌耀祖涉嫌以相同目的從蔡靜敏接受八千六百零三元及三千二百八十九元,而其他兩項控罪則指趙楚華涉嫌以相同目的從蔡靜敏接受五千八百二十九元及九百九十二元。

餘下三項控罪指蘇建誠、胡嘉敏及劉靖焱涉嫌以相同目的分別從蔡靜敏接受三千八百二十元、二千四百六十六元及三千二百五十一元。

在另一宗案件,梁浩威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控罪指梁浩威涉嫌於二○一三年三月從按‧熱點物業的相關公司一名經理接受五千七百六十二元,作為把中原地產一名客戶轉介給按‧熱點物業及/或承科接受按揭服務的報酬。

中原地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應訊。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