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兩人涉嫌收受非法回佣轉介學生購買樂器

2016年6月21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訴兩名樂器導師,控告他們涉嫌藉轉介學生向一間供應商購買樂器,收受非法回佣共逾一萬二千元。

何淑敏,五十七歲,青苗藝智有限公司(青苗藝智)樂器導師,被控兩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而梁靖邦,三十五歲,私人樂器導師,則被控一項相類罪名。

兩名被告將於星期四(六月二十三日)在荃灣裁判法院分兩案答辯。

在首宗案件,何淑敏為青苗藝智聘用的導師,負責教授小提琴及樂理課程,並向學生銷售其樂器和相關產品。她不得向青苗藝智的學生宣傳或銷售其他供應商的樂器。

兩項控罪指何淑敏涉嫌於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及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本地樂器供應商俊文樂器貿易有限公司(俊文樂器),分別收受一千四百三十二元及五千六百九十九元,作為安排當時兩名青苗藝智學生的家長向俊文樂器購買兩個小提琴的報酬。

在第二宗案件,梁靖邦獲一名學生僱用為該學生及其妹的私人大提琴導師。

控罪指梁靖邦涉嫌於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俊文樂器收受五千一百二十元,作為安排該名學生向俊文樂器購買一個大提琴的報酬。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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