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立法會議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2016年6月23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拘捕及落案起訴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一項普通法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梁國雄,六十歲,現任立法會議員,將於明日(六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控罪指梁國雄,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會)議員,涉嫌於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期間,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透過Mark Herman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港幣250,000元的款項。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梁國雄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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