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珠寶行顧客涉嫌行賄三萬元以取回鑽戒退款
2016年9月8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落案起訴一名珠寶行顧客,控告他涉嫌向該珠寶行的僱員提供三萬元賄款,以取回一枚他以七十八萬八千元購買的鑽石戒指的退款。
吳育強,五十二歲,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四年九月十四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一名珠寶行僱員提供三萬元,作為協助他取回一日前以七十八萬八千元購買一枚鑽石戒指的退款的報酬。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吳育強,五十二歲,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四年九月十四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一名珠寶行僱員提供三萬元,作為協助他取回一日前以七十八萬八千元購買一枚鑽石戒指的退款的報酬。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