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三名酒店前廚師涉嫌就聘任行賄受賄二十萬元
2016年9月8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三名酒店前廚師,控告他們涉嫌就聘任其中兩人在該酒店工作索取、收受及提供賄款高達逾二十萬元。
曾鴻德,五十八歲,柏寧酒店前中菜總廚,陳其昌,五十七歲,柏寧酒店前助理中菜總廚,及施雄偉,五十歲,柏寧酒店前部門主廚,昨日(九月七日)被控共十一項貪污罪名。
曾鴻德被控六項罪名,即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陳其昌被控四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b)條,而施雄偉則被控一項相類罪名。
三名被告將於明日(九月九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曾鴻德於案發時獲Victoria Park Hotels Limited聘用為銅鑼灣柏寧酒店的中菜總廚。陳其昌及施雄偉則分別受聘為該酒店助理中菜總廚及部門主廚。
其中一項控罪指曾鴻德涉嫌於二○○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間的某日,向陳其昌索取每月三千元,作為介紹他任職柏寧酒店助理中菜總廚的報酬。
另外三項控罪指曾鴻德涉嫌於二○○六年七月十二日至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期間,從陳其昌收取每月三千元或共七萬二千元、三萬元及五萬元,作為維持他在柏寧酒店從事有實質收入工作的報酬。
另外四項控罪指陳其昌涉嫌於同一期間,以相同目的向曾鴻德提供上述多筆共十五萬二千元及另一筆三萬元的賄款。
此外,另一項控罪指曾鴻德涉嫌於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九月二日期間的某日,向施雄偉索取每月一千元,作為介紹他任職柏寧酒店部門主廚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曾鴻德涉嫌於二○一二年九月三日至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期間,從施雄偉昌收取每月一千元或共二萬元,作為維持他在柏寧酒店從事有實質收入工作的報酬。
餘下控罪指施雄偉涉嫌於同一期間,以相同目的向曾鴻德提供上述多筆賄款。
Victoria Park Hotels Limited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曾鴻德,五十八歲,柏寧酒店前中菜總廚,陳其昌,五十七歲,柏寧酒店前助理中菜總廚,及施雄偉,五十歲,柏寧酒店前部門主廚,昨日(九月七日)被控共十一項貪污罪名。
曾鴻德被控六項罪名,即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陳其昌被控四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b)條,而施雄偉則被控一項相類罪名。
三名被告將於明日(九月九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曾鴻德於案發時獲Victoria Park Hotels Limited聘用為銅鑼灣柏寧酒店的中菜總廚。陳其昌及施雄偉則分別受聘為該酒店助理中菜總廚及部門主廚。
其中一項控罪指曾鴻德涉嫌於二○○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間的某日,向陳其昌索取每月三千元,作為介紹他任職柏寧酒店助理中菜總廚的報酬。
另外三項控罪指曾鴻德涉嫌於二○○六年七月十二日至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期間,從陳其昌收取每月三千元或共七萬二千元、三萬元及五萬元,作為維持他在柏寧酒店從事有實質收入工作的報酬。
另外四項控罪指陳其昌涉嫌於同一期間,以相同目的向曾鴻德提供上述多筆共十五萬二千元及另一筆三萬元的賄款。
此外,另一項控罪指曾鴻德涉嫌於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九月二日期間的某日,向施雄偉索取每月一千元,作為介紹他任職柏寧酒店部門主廚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曾鴻德涉嫌於二○一二年九月三日至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期間,從施雄偉昌收取每月一千元或共二萬元,作為維持他在柏寧酒店從事有實質收入工作的報酬。
餘下控罪指施雄偉涉嫌於同一期間,以相同目的向曾鴻德提供上述多筆賄款。
Victoria Park Hotels Limited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