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麻雀館前副經理涉嫌收賄七萬五千元以調換麻雀牌
2016年10月11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訴一名麻雀館前副經理,控告他涉嫌收受共約七萬五千元賄款,以調換及/或協助調換麻雀牌。
陳俊安,原名陳偉良,六十五歲,百樂麻雀娛樂公司(百樂)前副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將於星期四(十月十三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百樂於案發時在九龍福華街經營一間麻雀館,而被告則是麻雀館的副經理,負責其日常運作及維持秩序。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七月某日至二○一五年十月六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其當時上司提供合共約七萬五千元,作為調換及/或協助調換百樂的麻雀牌之報酬。
百樂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
陳俊安,原名陳偉良,六十五歲,百樂麻雀娛樂公司(百樂)前副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將於星期四(十月十三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百樂於案發時在九龍福華街經營一間麻雀館,而被告則是麻雀館的副經理,負責其日常運作及維持秩序。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七月某日至二○一五年十月六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其當時上司提供合共約七萬五千元,作為調換及/或協助調換百樂的麻雀牌之報酬。
百樂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