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經理涉嫌提供非法佣金以取得生意今提堂
2016年11月3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貿易公司前巿場經理,控告她涉嫌向來自三間超級巿場及另一間貿易公司的五名僱員提供非法佣金以取得生意。被告今日(十一月三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黎雪雯,四十一歲,寶萊榮展有限公司(寶萊)前巿場經理,於星期二(十一月一日)被控五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被告暫時無須答辯。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十二月一日再訊。
寶萊於案發時是一間專門從日本採購食品的貿易公司。被告是寶萊的巿場經理,負責聯絡本地的食品零售商,包括Great Food Hall、凱裕亞太貿易有限公司(凱裕)、一田有限公司(一田)及Food Garden Limited (Food Garden)。
Great Food Hall是一間超級巿場。一田及Food Garden在香港經營超級巿場,而凱裕則是一間食品貿易公司。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至八月二十日期間,向Great Food Hall行政總廚提供按寶萊與Great Food Hall的議定食品批發價百分之三至五比率計算的佣金,作為Great Food Hall向寶萊採購有關食品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以相同目的向Great Food Hall一名部門助理經理提供按寶萊與Great Food Hall的議定食品批發價百分之五比率計算的佣金。
第三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七月二十九日期間,向凱裕一名營運經理提供按每公斤和牛五元比率計算的佣金,作為凱裕向寶萊採購和牛的報酬。
第四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七月七日至八月六日期間,向一田一名高級經理提供按每公斤洋蔥五毫子至二元不等及每袋胡蘿蔔二元的佣金,作為一田向寶萊採購日本有機洋蔥及/或胡蘿蔔的報酬。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八月五日,向Food Garden一名採購經理提供按每袋有機胡蘿蔔二元比率計算的佣金,作為Food Garden向寶萊採購日本有機胡蘿蔔的報酬。
被告獲准以現金一千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程智威代表出庭。
黎雪雯,四十一歲,寶萊榮展有限公司(寶萊)前巿場經理,於星期二(十一月一日)被控五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被告暫時無須答辯。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十二月一日再訊。
寶萊於案發時是一間專門從日本採購食品的貿易公司。被告是寶萊的巿場經理,負責聯絡本地的食品零售商,包括Great Food Hall、凱裕亞太貿易有限公司(凱裕)、一田有限公司(一田)及Food Garden Limited (Food Garden)。
Great Food Hall是一間超級巿場。一田及Food Garden在香港經營超級巿場,而凱裕則是一間食品貿易公司。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至八月二十日期間,向Great Food Hall行政總廚提供按寶萊與Great Food Hall的議定食品批發價百分之三至五比率計算的佣金,作為Great Food Hall向寶萊採購有關食品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以相同目的向Great Food Hall一名部門助理經理提供按寶萊與Great Food Hall的議定食品批發價百分之五比率計算的佣金。
第三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七月二十九日期間,向凱裕一名營運經理提供按每公斤和牛五元比率計算的佣金,作為凱裕向寶萊採購和牛的報酬。
第四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七月七日至八月六日期間,向一田一名高級經理提供按每公斤洋蔥五毫子至二元不等及每袋胡蘿蔔二元的佣金,作為一田向寶萊採購日本有機洋蔥及/或胡蘿蔔的報酬。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八月五日,向Food Garden一名採購經理提供按每袋有機胡蘿蔔二元比率計算的佣金,作為Food Garden向寶萊採購日本有機胡蘿蔔的報酬。
被告獲准以現金一千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程智威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