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詐騙一億二千萬元塑膠原料訂單判囚四十個月

2016年11月16日

一名任職兩間塑膠原料貿易公司的前營業代表及一名另一間貿易公司的經營者,串謀詐騙該兩間塑膠原料貿易公司總值逾一億二千萬元的訂單,被廉政公署起訴。兩人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區域法院同被判入獄四十個月。

鍾偉樑,四十二歲,志光企業有限公司(志光)及志光(香港)企業有限公司(志光香港)前營業代表,及朱榮華,四十八歲,富華貿易公司(富華)獨資經營者,早前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表示,他考慮到兩名被告在串謀詐騙勾當中擔當的角色,認為二人的罪責均等。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鍾偉樑於案發時是志光及志光香港的營業代表,而志光及志光香港為塑膠原料貿易公司。

志光香港於二○一三年成立後,接手志光的部分業務,包括供應塑膠原料予十二間公司。鍾偉樑自始被安排在志光香港工作。

朱榮華於二○○八年成立富華,並為該公司的獨資經營者。自二○一一年起,他與一名生意夥伴共同經營另一間塑膠原料貿易公司富華貿易(國際)有限公司(富華國際)。

案情透露,志光的記錄顯示於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至二○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期間,上述十二間公司其中六間公司曾向志光發出一百零八張訂單以訂購塑膠原料,而售出貨品的總金額為六千多萬元。

此外,志光香港的記錄顯示於二○一三年五月九日至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期間,當中十一間公司向志光香港發出一百零七張訂單以訂購塑膠原料,而售出貨品的總金額為六千六百多萬元。

不過,調查證實該等公司從未向志光及志光香港發出訂單進行有關交易。

案情透露,富華、富華國際、朱榮華或其生意夥伴就涉案的志光交易支付了全數貨款;而富華、富華國際、朱榮華的生意夥伴則就涉案的志光香港交易支付部份貨款,而尚未支付的金額為八百多萬元。

鍾偉樑就上述涉案的志光及志光香港的交易,分別從志光及志光香港賺取了十五萬一千多元及十二萬七千多元的佣金。

志光及志光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檢控官吳靄林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曾憲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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