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險總監欺詐四百四十萬元「握手費」判囚兩年半

2016年11月17日

一名保險公司前區域總監以虛假入息證明文件詐騙該公司四百四十多萬元「握手費」,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半。

王宙,四十五歲,美國友邦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友邦)前區域總監,早前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友邦現稱為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國際)。

暫委法官錢禮判刑時表示,被告干犯的罪行違反誠信,而且他處心積慮,犯案手法精密而複雜。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二年四月至二○一一年四月期間受僱於保險公司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宏利)。友邦於二○一○年十一月邀請被告加盟該公司。

友邦為新入職者提供入職薪酬福利,當中包括以新入職者過往二十四個月平均年度收入計算的「握手費」。

被告與友邦商討加盟事宜期間,友邦要求他提供其過往二十四個月的收入證明,以便該公司計算其入職薪酬福利。

案情透露,被告遂向友邦提供三份代理人戶口結單及一份支付薪酬通知書,有關文件記錄了他受僱於宏利期間的收入。

友邦相信被告所提交的文件為真確,計算出被告於二○○八年十二月至二○一○年十一月期間的總收入及平均年度收入分別為五百八十多萬元和約三百萬元。

友邦最終批出向被告提供四百四十多萬元「握手費」,即其平均年度收入的一點五倍。

調查顯示,被告於上述時間的總收入僅約四百萬元,比其提交予友邦的收入證明少約一百八十萬元。

倘若友邦知悉被告提供的收入證明為虛假或載有虛假資料,該公司不會批准向被告發放四百四十多萬元「握手費」。

友邦國際及宏利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周嘉俊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李偉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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