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女子涉嫌行賄入境處人員今提堂

2016年11月28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人員提供賄款,以准許她進入香港。

翁詩平,六十八歲,內地居民,被控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廉署上周六(十一月二十六日)接獲入境處轉介的投訴,指稱該名女子涉嫌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向兩名入境處人員提供賄款,廉署人員隨即前往現場。該名女子其後因涉嫌觸犯有關貪污罪行而被拘捕。

廉署人員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起訴該名女子有關罪名,並在今日將她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無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杜浩成將被告暫時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看管,並將於本年十二月五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覆核其保釋條件,案件另於十二月十二日在同一法院答辯。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入境處一名署理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提供一千港元,作為准許她進入香港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同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而向入境處一名入境事務主任提供一千港元。

入境處在廉署調查有關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柳清如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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