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銀行職員就營業指標疑涉貪污今提堂

2017年1月11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間銀行一名前銷售經理及一名前營業代表,控告他們涉嫌貪污,使當時另一名營業代表能達到其營業指標。兩名被告今日(一月十一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周凱聰,三十二歲,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設銀行)前銷售經理,及郭偉倫,二十七歲,建設銀行前營業代表,於星期一(一月九日)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無需答辯。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三月八日答辯。

周於案發時是建設銀行的銷售經理,負責帶領一個營銷小組,招攬客戶申請該銀行的貸款產品。郭是周旗下其中一名營業代表。

控罪指周及郭涉嫌於二○一五年八月六日至十四日期間,串謀使郭向另一名營業代表索取六千元,作為郭安排將其他營業代表所處理的貸款申請轉給該營業代表,使他能達到該銀行設定的每月營業指標的報酬。

周及郭各獲准以現金一千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建設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蕭文光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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