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銀行前副總裁涉嫌索取九十二萬元非法佣金

2017年1月23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銀行前副總裁,控告他涉嫌向一名客戶索取非法佣金共約九十二萬元,以處理該客戶在有關銀行的帳戶所進行的證券交易。

葉鋒,四十一歲,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香港交行)前副總裁,於上星期五(一月二十日)被控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將於明日(一月二十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為香港交行副總裁—私人銀行顧問,其職責包括為私人銀行客戶提供銀行服務及處理其證券交易。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四年十月五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香港交行一名私人銀行客戶索取一筆約十四萬一千九百八十元的佣金,作為處理該客戶在香港交行維持的證券帳戶所進行的證券交易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四月九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向香港交行同一客戶索取另一筆七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元的佣金。

香港交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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