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負責人詐騙再培訓撥款津貼二十五萬元判囚

2017年1月27日

一間培訓機構的兩名負責人串謀他人向僱員再培訓局詐騙撥款及學員津貼共逾二十五萬元,被廉政公署起訴。兩名被告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區域法院判囚最高二十八個月。

吳惠敏,四十九歲,紐魯詩教育中心(紐魯詩)總幹事,被判入獄二十八個月,而雷品權,五十一歲,紐魯詩總經理,則判囚二十一個月。

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游德康判刑時稱,鑑於兩名被告有計劃進行詐騙勾當,而且案件涉及大量虛假文件,法庭必須判處他們即時入獄。

法官續稱,兩名被告在詐騙勾當中獲取潛在得益,並斥責他們並無悔意。

吳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立成,違反普通法。雷則承認同一罪名。

廉署較早時接獲僱員再培訓局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串謀詐騙罪行。

案情透露,僱員再培訓局於二○一三年至二○一四年度批准紐魯詩提供兩個培訓課程,即專業美甲師證書課程及營養顧問助理證書課程。兩個課程各自有二十個名額。

若收生率達百分之九十或以上,紐魯詩可分別就專業美甲師證書課程及營養顧問助理證書課程獲十萬零八百元及十五萬四千八百元的全額資助。

另外,每位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或以上的學員可獲僱員再培訓局發放七百七十元至二千四百六十元的再培訓津貼。

案情透露,吳及雷於二○一三年六月一日至十月四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紐魯詩多名職員及該兩個課程數名學員串謀詐騙僱員再培訓局人員及職員。

他們虛假地表示,紐魯詩分別於二○一三年七月二日至八月五日期間及於二○一三年七月二日至八月十三日期間,舉辦專業美甲師證書課程及營養顧問助理證書課程。

他們又虛假地表示,專業美甲師證書課程及營養顧問助理證書課程的報讀率及出席率分別達到百分之九十及百分之八十或以上,而兩個課程的學員已參加考試。

案情透露,他們藉著上述虛假陳述誘使僱員再培訓局向紐魯詩批出共二十五萬五千六百元撥款。某些學員亦因而獲僱員再培訓局發放七百七十元至二千四百六十元的津貼。

僱員再培訓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王熙曜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蔡志敏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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