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政府司機涉嫌詐騙逾時工作津貼一萬二千八百多元今提堂
2017年2月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政府司機,控告他涉嫌遞交虛假申領表格,詐騙稅務局共一萬二千八百多元逾時工作津貼。被告今日(二月九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曾智賢,四十二歲,於星期二(二月七日)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告今日無需答辯。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三月二十三日再提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獲香港政府聘用為汽車司機,派駐稅務局工作,其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他自二○一三年六月起獲指派接載稅務局局長。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三月一日至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期間,在稅務局的席勤記錄、車輛日誌及逾時工作申請表格上作虛假陳述,聲稱他在不同日期於早上六時十五分報到上班。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稅務局職員發放一筆合共一萬二千八百七十二元的款項,作為其部分逾時工作津貼,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政府蒙受不利。
被告獲准以現金二千元保釋,並受命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稅務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運佳代表出庭。
曾智賢,四十二歲,於星期二(二月七日)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告今日無需答辯。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三月二十三日再提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獲香港政府聘用為汽車司機,派駐稅務局工作,其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他自二○一三年六月起獲指派接載稅務局局長。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三月一日至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期間,在稅務局的席勤記錄、車輛日誌及逾時工作申請表格上作虛假陳述,聲稱他在不同日期於早上六時十五分報到上班。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稅務局職員發放一筆合共一萬二千八百七十二元的款項,作為其部分逾時工作津貼,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政府蒙受不利。
被告獲准以現金二千元保釋,並受命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稅務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運佳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