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旅行社前櫃枱主任涉嫌索取非法回佣今提堂
2017年3月2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旅行社前櫃枱主任,控告他涉嫌向下屬索取五千一百元非法回佣,以轉介旅遊產品及服務訂單。被告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陳賢傑,三十四歲,專業旅運有限公司(專業旅運)前櫃枱主任,於星期一(三月二十日)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今日無需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今年四月十九日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獲專業旅運聘任為櫃枱主任,負責監督銅鑼灣分行的營運,他的下屬包括一名高級旅遊顧問。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五月六日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該名高級旅遊顧問索取五千一百元回佣,作為轉介旅遊產品及服務訂單給有關顧問的報酬。
被告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他亦受命須在報住的地址居住、如更改地址須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廉署,以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專業旅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淑珍代表出庭。
陳賢傑,三十四歲,專業旅運有限公司(專業旅運)前櫃枱主任,於星期一(三月二十日)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今日無需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今年四月十九日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獲專業旅運聘任為櫃枱主任,負責監督銅鑼灣分行的營運,他的下屬包括一名高級旅遊顧問。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五月六日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該名高級旅遊顧問索取五千一百元回佣,作為轉介旅遊產品及服務訂單給有關顧問的報酬。
被告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他亦受命須在報住的地址居住、如更改地址須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廉署,以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專業旅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淑珍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