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入境事務助理員涉嫌詐騙三萬二千元預支薪金今提堂

2017年5月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入境事務助理員,控告他涉嫌詐騙入境處一筆逾三萬二千元預支薪金。被告今日(五月九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譚志偉,四十六歲,上星期五(五月五日)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告今日無需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六月二十日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透過入境處向庫務署署長遞交一份申請書要求預支薪金,分二十個月攤還。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不誠實地在其預支薪金申請書上聲稱,他並沒有尚未清還的其他負債,包括但不局限於欠下政府、銀行及其他財務機構的所有債項和/或尚未抵銷的預支薪金,及虛假地向入境處職員表示,填報於該申請書上的資料均屬真確完整,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有關職員批核其預支薪金申請款項三萬二千七百六十元,導致被告獲得利益及入境處蒙受不利。

被告獲准以現金一千元保釋。他亦受命須在報住的地址居住、不准離開香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入境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吳卓謙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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