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六人涉嫌分別妨礙司法公正及管有危險藥物今提堂

2017年5月1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六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在一宗刑事恐嚇案中妨礙司法公正,而其中一名人士亦被控管有危險藥物罪名。各被告今日(五月十九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

鄭偉民,三十七歲,陳嘉欣,二十七歲,陳國雄,四十三歲,陳寶如,五十四歲,周嘉敏,二十歲,及楊小燕,五十五歲,星期一(五月十五日)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鄭偉民另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名,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第8(1)(a)條。

各被告今日無需答辯。署任主任裁判官周燕珠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至本年六月八日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鄭偉民於案發時涉嫌與一宗刑事恐嚇案有關而被警方調查。

各被告同被控的罪名指他們涉嫌於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至六月二十五日期間,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鄭偉民尋求陳國雄及陳竇如透過周嘉敏及楊小燕誘使陳嘉欣不要在該宗刑事恐嚇案中作供指證鄭偉民。

另外一項控罪指鄭偉民涉嫌於二○一六年一月十九日在屯門富泰邨某室管有危險藥物,即內含一點九二克甲基苯丙胺鹽酸鹽(俗稱「冰」)的一點九六克狀固體。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李子豐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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