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男子涉嫌行賄考牌官
2017年5月26日
廉政公署今日(五月二十六日)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以一封五千元的紅包行賄運輸署一名考牌主任,以求取得駕駛考試及格。
張欣,四十一歲,無業,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被告將於下星期三(五月三十一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到運輸署一個駕駛考試中心參加私家車路試。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四月五日向運輸署一名二級考牌主任提供利益,即一封五千元的紅包,作為將其私家車駕駛考試的駕駛技巧及表現評為及格的報酬。
廉署早前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三應訊。
張欣,四十一歲,無業,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被告將於下星期三(五月三十一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到運輸署一個駕駛考試中心參加私家車路試。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四月五日向運輸署一名二級考牌主任提供利益,即一封五千元的紅包,作為將其私家車駕駛考試的駕駛技巧及表現評為及格的報酬。
廉署早前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三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