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行賄考牌官候判
2017年7月20日
一名男子以一封五千元的紅包行賄運輸署一名考牌主任,以求取得駕駛考試及格,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七月二十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張欣,四十一歲,無業,今日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八月八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本年四月五日到運輸署油塘駕駛考試中心第二次參加私家車路試。一名二級考牌主任獲隨機分配為該路試的考牌主任。
被告登記後登上一輛私家車。當考牌主任上車時,被告向他提供一個紅包,並說:「阿Sir,見面禮,請收下。」
雖然考牌主任拒絕接受,但被告再次向他提供紅包。
當考牌主任查核被告的香港身份證及學習駕駛執照時,被告將紅包放在考牌主任的寫字夾板上,並再說:「阿Sir,見面禮,請收下。」
案情透露,考牌主任打開紅包,發現內裡有數張一千元鈔票。考牌主任隨即向中心主管報告事件,廉署其後接獲舉報。
廉署於同日拘捕被告,並從其身上檢獲該紅包。紅包載有「欣OK五千元」字樣,內裡有五張一千元鈔票。
廉署早前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吳偉權代表出庭。
張欣,四十一歲,無業,今日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八月八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本年四月五日到運輸署油塘駕駛考試中心第二次參加私家車路試。一名二級考牌主任獲隨機分配為該路試的考牌主任。
被告登記後登上一輛私家車。當考牌主任上車時,被告向他提供一個紅包,並說:「阿Sir,見面禮,請收下。」
雖然考牌主任拒絕接受,但被告再次向他提供紅包。
當考牌主任查核被告的香港身份證及學習駕駛執照時,被告將紅包放在考牌主任的寫字夾板上,並再說:「阿Sir,見面禮,請收下。」
案情透露,考牌主任打開紅包,發現內裡有數張一千元鈔票。考牌主任隨即向中心主管報告事件,廉署其後接獲舉報。
廉署於同日拘捕被告,並從其身上檢獲該紅包。紅包載有「欣OK五千元」字樣,內裡有五張一千元鈔票。
廉署早前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吳偉權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