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公司董事涉嫌詐騙一千三百萬元出口發票融資貸款今提堂

2017年8月2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貿易公司董事兼股東,控告他涉嫌以虛假商業發票詐騙一間銀行共約一千三百萬元的出口發票融資貸款。被告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伍大成,六十四歲,得寶工業有限公司(得寶)董事兼股東,於昨日(八月二十四日)被控四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被告無須答辯。裁判官張天雁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至本年九月十四日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是得寶的董事兼股東,該公司從事塑膠家品業務。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十二月五日至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期間,向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虛假地表示,發給四間公司並為支持出口發票融資貸款申請而提交的得寶商業發票,代表真正的貨物銷售及交付,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渣打批准有關申請和將四筆共約一千三百萬元的貸款額記入得寶在該銀行所維持的帳戶,導致得寶獲得利益或渣打蒙受不利。

被告獲准以現金二十萬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渣打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李健業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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