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經理涉嫌向銀行職員提供五萬歐元非法佣金今提堂
2017年10月24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網上服務公司經理,控告他涉嫌向一名銀行職員提供五萬歐元非法佣金,以協助他處理一筆五百萬歐元的匯款。被告今日(十月二十四日)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Samuel Alexandre Nicolas Bongard,二十九歲,Web Marketing 26 Limited (Web 26)經理,於星期日(十月二十二日)下午遭廉署人員拘捕。
廉署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Bongard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並將他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今日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再提訊。
被告於案發時為香港一間網上服務公司Web 26的經理。他是該公司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一個戶口的唯一簽署人。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滙豐銀行一名職員提供一筆五萬歐元的佣金,作為該職員協助他處理一筆五百萬歐元款項透過電匯轉賬至Web 26的滙豐銀行戶口的報酬。
該名滙豐銀行職員拒絕受賄,並向銀行匯報有關事件。
被告獲准以現金十萬港元保釋。他受命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三次,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滙豐銀行管理層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蔡敏玲代表出庭。
Samuel Alexandre Nicolas Bongard,二十九歲,Web Marketing 26 Limited (Web 26)經理,於星期日(十月二十二日)下午遭廉署人員拘捕。
廉署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Bongard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並將他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今日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再提訊。
被告於案發時為香港一間網上服務公司Web 26的經理。他是該公司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一個戶口的唯一簽署人。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滙豐銀行一名職員提供一筆五萬歐元的佣金,作為該職員協助他處理一筆五百萬歐元款項透過電匯轉賬至Web 26的滙豐銀行戶口的報酬。
該名滙豐銀行職員拒絕受賄,並向銀行匯報有關事件。
被告獲准以現金十萬港元保釋。他受命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三次,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滙豐銀行管理層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蔡敏玲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