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十九人疑涉港珠澳大橋工程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

2017年11月15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分兩案起訴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署)一個承判商的十九名前實驗室職員,控告他們涉嫌就港珠澳大橋工程項目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

在首宗案件,十八名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嘉科)前實驗室職員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他們將於星期五(十一月十七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為麥培盛,六十五歲,嘉科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吳啟堯,六十三歲,余維德,二十八歲,李詠暉,二十四歲,趙志興,二十六歲,薛家俊,二十五歲,陳銳鏗,二十二歲,姚宇峰,四十八歲,潘家偉,二十五歲,葉德杰,二十七歲,吳汶鴻,二十六歲,張嘉明,二十八歲,及黎榮發,四十歲,同為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及謝德禮,三十五歲,李志勤,二十三歲,鄺富賢,四十四歲,陳志成,五十八歲,和郭文輝,三十四歲,同為嘉科前實驗室助理。

各被告於案發時受僱於嘉科,獲派在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工作。他們負責進行建築材料合規測試,包括混凝土壓力測試。

該試驗所於二○一二年年底由土木署成立,以應付因興建港珠澳大橋而對建築材料合規測試日漸增加的需求。該試驗所的管理及運作以顧問合約形式外判予嘉科。

兩名土木署首席技術員分別於不同時段獲派駐該試驗所,以監督嘉科所提供的服務,並擔任核准簽署人,就該試驗所進行的測試發出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認可計劃)的認許報告。

該十八名被告同被控的罪名指他們涉嫌於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期間,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詐騙該兩名土木署首席技術員及其他人員。

他們涉嫌不誠實地更改該試驗所內與壓力測試機連接的電腦上的日期及/或時間;及/或使用已測試或強力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代替送交該試驗所作建築材料合規測試的原本混凝土樣本磚,目的是隱瞞和糾正沒有按照土木署規定而進行的混凝土壓力測試。

他們又涉嫌導致該兩名土木署首席技術員或其他人員根據認可計劃核證有關測試報告,否則有關土木署首席技術員或其他人員是不會核證該等報告。

在第二宗案件,黃國堯,六十一歲,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

被告將於星期五(十一月十七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獲嘉科受僱為工地實驗室技術員,派駐在該試驗所工作。他負責進行建築材料合規測試,包括混凝土壓力測試。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二年九月一日至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期間使用虛假文書,即由電腦衍生用作記錄送交該試驗所的混凝土樣本磚壓力測試結果的記錄單及/或工作紙,意圖誘使某人接受該些文書為真文書。

廉署早前接獲土木署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兩宗案件。土木署連同路政署和運輸及房屋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上述兩宗案件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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