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工程人員使用虛假報價單 遭廉署起訴罪成候判

2026年8月18日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兩名物業管理公司工程人員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控告二人在處理一個私人屋苑多項小型維修保養工程時,使用近120份虛假報價單誤導物業管理公司,工程涉款總值約60萬元。其中一名被告早前認罪,餘下一名被告今日(8月1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楊國新,30歲,夏利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夏利文)前高級工程主任,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楊國新的下屬管懷鋒,32歲,夏利文前工程主任,早前承認上述罪名。

裁判官丘國新指案情嚴重,案件牽涉相當數量的虛假報價單,被告行為違反誠信。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28日判刑,期間楊國新還押懲教署看管,以待索取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管懷鋒則獲准保釋,以待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案發時,夏利文為將軍澳私人屋苑Monterey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楊國新及管懷鋒被派駐該屋苑,處理樓宇保養或維修工程採購事宜。根據公司指引,任何金額20,000元以下的小型工程,須取得最少三間承辦商的報價。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於2023年2月至4月期間向三間承辦商批出近60張工程訂單,總值約60萬元。夏利文進行內部審計時,懷疑二人未有遵從指引索取足夠報價單,直接批出相關訂單。二人其後向公司提交近120份虛假報價單,聲稱報價單由17間承辦商提交。

廉署調查發現,相關文件實由兩名被告偽造,該17間承辦商從未就相關工程發出有關報價單。

夏利文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袁國華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宇光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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