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持牌水喉匠涉嫌就水管工程行賄水務署督察今提堂
2018年3月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持牌水喉匠,控告他涉嫌行賄一名水務署督察,以批核由他施行的水管工程。被告今日(三月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黎德賢,七十六歲,於星期三(二月二十八日)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被告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四月三日答辯,並批准被告以現金一千元保釋。
被告於案發時獲聘請為香港黃竹坑道一幢商業大廈的一個單位施行水管工程,並向水務署申請供水。水務署一名用戶服務督察被指派處理被告的申請,以及視察相關的水管工程。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該用戶服務督察提供約五百元現金,作為批核由他在有關單位施行的水管工程的報酬。該用戶服務督察即時拒絕,並向水務署匯報有關事件。
廉署早前接獲水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水務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豐成代表出庭。
黎德賢,七十六歲,於星期三(二月二十八日)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被告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四月三日答辯,並批准被告以現金一千元保釋。
被告於案發時獲聘請為香港黃竹坑道一幢商業大廈的一個單位施行水管工程,並向水務署申請供水。水務署一名用戶服務督察被指派處理被告的申請,以及視察相關的水管工程。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該用戶服務督察提供約五百元現金,作為批核由他在有關單位施行的水管工程的報酬。該用戶服務督察即時拒絕,並向水務署匯報有關事件。
廉署早前接獲水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水務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豐成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