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理承認以虛假文件詐騙法團二萬五千元採購年花候判
2018年3月12日
一名派駐私人屋苑的前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經理,使用虛假文件詐騙其業主立案法團(法團)逾二萬五千元,以採購農曆新年花卉,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三月十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黃健華,四十一歲,富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富寧物業)(前稱富寧服務有限公司)前物業經理,今日在案件開審後承認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二十六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富寧物業的物業經理。富寧物業當時獲委託向九龍何文田私人屋苑衞理苑提供管理服務,而被告負責監督衞理苑的管理事宜。
衞理苑辦事處於二○一五年十二月須就二○一六年農曆新年採購應節花卉。
由於衞理苑的園藝服務承辦商津園園藝(津園)未能供應某幾種應節花卉,被告安排另一個供應商進行採購,並要求津園供應花盆套及為有關花卉提供保養服務。
由於有關供應商在發出報價單方面有困難,被告遂要求津園的東主以津園的名義發出一份報價單。
被告於二○一六年一月五日指示津園東主把新年花卉的價格抄寫至一份報價單上,使之看來有關花卉會由津園以逾二萬五千元供應予衞理苑。
鑑於被告表示自己是衞理苑的負責人,津園東主按照其指示在該份虛假報價單上簽署。他又應被告要求向富寧物業發出一張發票,銀碼為二萬五千元。
衞理苑法團批出該採購訂單,而津園東主則收取了一張富寧物業的支票作為訂單款項。
案情透露,津園東主扣除供應花盆套及提供花卉保養服務的三千八百八十八元後,把餘款二萬一千一百八十元退還給被告。
事件後來被呈報給衞理苑法團及富寧物業,所有由被告安排的花卉訂單均被取消。
衞理苑法團及富寧物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方漢權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雅雯協助。
黃健華,四十一歲,富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富寧物業)(前稱富寧服務有限公司)前物業經理,今日在案件開審後承認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二十六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富寧物業的物業經理。富寧物業當時獲委託向九龍何文田私人屋苑衞理苑提供管理服務,而被告負責監督衞理苑的管理事宜。
衞理苑辦事處於二○一五年十二月須就二○一六年農曆新年採購應節花卉。
由於衞理苑的園藝服務承辦商津園園藝(津園)未能供應某幾種應節花卉,被告安排另一個供應商進行採購,並要求津園供應花盆套及為有關花卉提供保養服務。
由於有關供應商在發出報價單方面有困難,被告遂要求津園的東主以津園的名義發出一份報價單。
被告於二○一六年一月五日指示津園東主把新年花卉的價格抄寫至一份報價單上,使之看來有關花卉會由津園以逾二萬五千元供應予衞理苑。
鑑於被告表示自己是衞理苑的負責人,津園東主按照其指示在該份虛假報價單上簽署。他又應被告要求向富寧物業發出一張發票,銀碼為二萬五千元。
衞理苑法團批出該採購訂單,而津園東主則收取了一張富寧物業的支票作為訂單款項。
案情透露,津園東主扣除供應花盆套及提供花卉保養服務的三千八百八十八元後,把餘款二萬一千一百八十元退還給被告。
事件後來被呈報給衞理苑法團及富寧物業,所有由被告安排的花卉訂單均被取消。
衞理苑法團及富寧物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方漢權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雅雯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