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保養經理涉嫌就屋苑維修工程收賄二十萬元

2018年3月21日

廉政公署今日(三月二十一日)落案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前保養經理,控告他涉嫌收受一名工程公司經營者合共二十萬元賄款,以披露有關沙田一個私人屋苑維修工程的機密投標資料。

曾憲傑,四十六歲,新昌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新昌管理)(現稱昇捷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昇捷管理))前保養經理,被控七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將於星期五(三月二十三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負責處理由新昌管理所管理的多個屋苑的維修及保養工程。

被告於二○○七年三月加入新昌管理為技術員,並於二○一六年一月獲晉升為保養經理。他於二○一一年三月至二○一二年年底期間被派駐由新昌管理所管理的沙田私人屋苑翠湖花園。他於二○一三年年初認識了一名工程公司經營者。

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於二○一○年十二月議決通過進行一項維修工程。新昌管理須協助翠湖花園法團就維修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有關維修工程其後以二億六千二百多萬元判授予一間建築公司。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至二○一六年六月七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該名工程公司經營者接受七筆合共二十萬元的賄款,每筆由二萬元至三萬元不等,作為向他提供翠湖花園維修工程十九個承建商的投標價格的報酬。

昇捷管理及翠湖花園法團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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