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機構前經理欺詐一千九百萬元工程項目罪成

2018年3月26日

一名傳媒機構前設備經理,在沒有作出申報的情況下欺詐該機構將總值一千九百多萬元的工程項目批予其父親的公司,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林詠安,四十歲,湯森路透香港有限公司(湯森路透香港)(前稱路透香港有限公司(路透香港))前設備經理,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法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星期三(三月二十八日)進一步求情及判刑,並批准被告保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六年二月獲路透香港聘用為設備主任。在相關公司合併後,路透香港於二○○九年一月改稱為湯森路透香港。他自此獲湯森路透香港聘用為設備主任,並於二○一一年十一月晉升為設備經理。

被告於案發時負責妥善保養路透香港/湯森路透香港在香港各辦事處的辦公室設備及設施。他有權向承辦商及服務供應商批出設備及設施工程項目。

Skytech Engineering & Co. (Skytech)於二○○七年一月成立,被告的父親為Skytech的註冊東主。

案情透露,被告誘使路透香港/湯森路透香港把Skytech列入和備存在提供貨品及服務的認可供應商名單之內,並向Skytech發出採購訂單,但他沒有向路透香港/湯森路透香港申報他及/或他父親在Skytech的權益。

Skytech因而於二○○七年八至二○○九年三月期間,為路透香港提供貨品及服務而先後三十八次獲路透香港付款共逾五百萬元。Skytech收了有關付款,令被告及其家人從中得益。

案情透露,Skytech亦於二○○九年三月至二○一四年二月期間,為湯森路透香港提供貨品及服務而先後一百零六次獲湯森路透香港付款共逾一千四百七十萬元。Skytech收了有關付款,令被告及其家人從中得益。

湯森路透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顧佩芳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劉鉑鏘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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