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理詐騙港鐵公司五十八萬元設計服務費判囚十八個月
2018年4月20日
一名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前經理串謀詐騙港鐵公司共逾五十八萬元的設計服務費,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四月二十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劉國輝,五十一歲,港鐵公司前經理,早前承認七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暫委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表示,他已考慮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理由,遂判被告入獄十八個月。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港鐵公司品牌及設計部經理,有權將設計工作直接外判予設計承辦商。
被告及港鐵公司一名設計承辦商於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四月三日期間,虛假地表示該承辦商曾為六個項目提供設計服務,並提交該承辦商就其提供有關設計服務所發出的十六張發票。事實上,該承辦商不曾就該六個項目提供任何設計服務。
該六個項目分別為乘客資訊顯示系統、有關安全行為的袋裝小冊子、港鐵站優先使用升降機標示、月台升降機方向標示,以及九龍塘站和太子站的月台排隊設計。
被告及該設計承辦商導致和誘使港鐵公司職員就有關設計服務向該承辦商支付共三十萬九千元。
案情透露,被告與該設計承辦商於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期間,虛假地表示另一名承辦商曾為沙中線數碼路線圖屏幕顯示圖項目提供設計服務,並提交有關承辦商就有關設計服務所發出的四張發票。
雖然有關承辦商事實上不曾就該項目提供任何設計服務,但被告及該設計承辦商卻導致和誘使港鐵公司職員就有關設計服務向有關承辦商支付共逾二十七萬三千元。
港鐵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高級檢控官鄭致行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潘志瑋協助。
劉國輝,五十一歲,港鐵公司前經理,早前承認七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暫委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表示,他已考慮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理由,遂判被告入獄十八個月。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港鐵公司品牌及設計部經理,有權將設計工作直接外判予設計承辦商。
被告及港鐵公司一名設計承辦商於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四月三日期間,虛假地表示該承辦商曾為六個項目提供設計服務,並提交該承辦商就其提供有關設計服務所發出的十六張發票。事實上,該承辦商不曾就該六個項目提供任何設計服務。
該六個項目分別為乘客資訊顯示系統、有關安全行為的袋裝小冊子、港鐵站優先使用升降機標示、月台升降機方向標示,以及九龍塘站和太子站的月台排隊設計。
被告及該設計承辦商導致和誘使港鐵公司職員就有關設計服務向該承辦商支付共三十萬九千元。
案情透露,被告與該設計承辦商於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期間,虛假地表示另一名承辦商曾為沙中線數碼路線圖屏幕顯示圖項目提供設計服務,並提交有關承辦商就有關設計服務所發出的四張發票。
雖然有關承辦商事實上不曾就該項目提供任何設計服務,但被告及該設計承辦商卻導致和誘使港鐵公司職員就有關設計服務向有關承辦商支付共逾二十七萬三千元。
港鐵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高級檢控官鄭致行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潘志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