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管道公司總經理疑涉八十六萬元合約詐騙案今提堂

2018年5月4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管道工程公司總經理,控告他涉嫌串謀詐騙中環一棟住宅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及其物業管理公司,提交虛假投標文件以取得該大廈約八十六萬元的渠務工程合約。被告今日(五月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陳維堅,四十一歲,興業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興業)總經理,於星期三(五月二日)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被告今日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六月十四日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是興業的總經理,該公司從事渠務工程。

威勝大廈是一棟位於中環羅便臣道的私人住宅大廈,其單位業主於二○一六年一月經表決後決定為大廈進行渠務工程。該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其後代表其法團邀請有興趣投標的人士到大廈實地視察和領取渠務工程的投標文件。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二月某日至二月二十二日期間,與興業當時兩名僱員一同串謀詐騙威勝大廈的法團及其物業管理公司,即不誠實地:

(i) 偽稱該兩名興業僱員曾分別代表一間工程公司及一間渠務公司到威勝大廈就其渠務工程進行實地視察;

(ii) 以該工程公司的名義提交一套虛假的投標文件,競投該項渠務工程;以及

(iii) 致使威勝大廈法團把該項渠務工程合約判授給興業。

廉署調查顯示,該渠務工程以約八十六萬元判授給興業。

被告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他受命不准離開香港、每星期須向警方報到兩次,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威勝大廈法團及其物業管理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正光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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