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二人疑涉貪污及詐騙一百五十萬元合約今提堂

2018年6月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間運動用品公司一名前設計員及一名分判商,控告二人涉嫌分別詐騙該公司總值一百五十萬元的櫥窗廣告設計合約和使用虛假工作證明書副本以獲取該公司聘用,以及行賄前設計員以取得合約。兩名被告今日(六月五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兩名於上星期三(五月三十日)被起訴的被告為黃英傑,三十八歲,K-Swiss (Hong Kong) Limited前櫥窗設計員及域高廣告製作公司(域高)獨資東主,及郭志堅,三十五歲,手作製創造有限公司(手作製)董事兼股東。

黃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而郭則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被告今日無須答辯。裁判官周至偉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至六月二十六日答辯,並批准黃及郭分別以現金二萬元及七千元保釋。

黃於案發時為運動用品公司K-Swiss櫥窗設計員。他於二○一二年九月至二○一五年九月受聘於K-Swiss期間負責設計及統籌櫥窗廣告設計工作。黃受僱於K-Swiss前成立專責廣告製作的域高。郭則為手作製董事兼股東,手作製是K-Swiss的分判商。

其中一項控罪指黃涉嫌於二○一二年九月八日至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期間,當時他是K-Swiss僱員而沒有向該公司披露其在域高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K-Swiss將合約工程判給域高,導致他獲得利益或K-Swiss蒙受不利。

廉署調查發現,一百八十四份總值逾一百五十萬元的櫥窗廣告設計合約判授予域高。

另一項控罪指黃涉嫌於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使用一封由域高簽發的虛假證明書的副本,意圖誘使K-Swiss接受它為真文書的副本。K-Swiss結果聘用他為櫥窗設計員。

餘下一項控罪指郭涉嫌於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黃提供七千元,作為委聘郭為K-Swiss進行工程的報酬。

K-Swiss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梁立威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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