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二人涉嫌貪污及非法取用智能電話收發文憑試保密資料

2018年7月25日

廉政公署今日(七月二十五日)落案起訴一名補習學校導師及一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時任評卷助理,控告他們涉嫌貪污及非法取用智能電話,以傳送及接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二○一七年英國語文科考試的保密資料。

劉冠華,四十三歲,現代教育(香港)有限公司(現代教育)導師,及黃子軒,十九歲,考評局時任評卷助理,同被控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劉及黃另各被控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61(1)(c)條。

兩名被告將於星期五(七月二十七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劉於案發時為現代教育英文科導師,黃則獲考評局聘任為評卷助理,評閱文憑試二○一七年英國語文科考試答卷。黃亦是現代教育前學生,曾修讀劉負責教授的英文補習班課程。

劉及黃同被控的控罪指他們涉嫌於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三日期間,一同串謀使黃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劉接受一千元,作為黃向劉披露有關考評局所籌辦的二○一七年文憑試英國語文科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的機密資料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黃涉嫌於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取用電腦,即屬於他的智能電話,目的在於使他不誠實地獲益。

餘下一項控罪指劉涉嫌於同日以相同目的取用電腦,即屬於他的智能電話。

廉署調查發現,黃透過他的智能電話,將上述文憑試二○一七年英國語文科考試的保密資料傳送予劉,劉則透過他的智能電話接收有關保密資料。

考評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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