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地盤主管涉嫌以虛假文件申領十三萬三千元應酬支出
2018年8月30日
廉政公署今日(八月三十日)落案起訴一名建築工程公司地盤主管,控告他涉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詐騙該公司向他批出共逾十三萬三千元的發還應酬支出。
麥合權,五十九歲,天和工程有限公司(天和)地盤主管,被控九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被告將於下星期一(九月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受僱於天和為地盤主管,負責監督紮鐵工人在多個建築地盤進行的紮鐵工程。他有權向該公司申請發還他所招致與其職務有關的應酬開支。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期間使用九份文件,即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陳述的交際應酬支出記錄表,意圖欺騙天和向他發還招待多個位於葵涌、東涌、元朗及新蒲崗的地盤的督導人員、工程師、安全主任、技工及/或塔式起重機操作員時招致共逾十三萬三千元的應酬支出。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一應訊。
麥合權,五十九歲,天和工程有限公司(天和)地盤主管,被控九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被告將於下星期一(九月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受僱於天和為地盤主管,負責監督紮鐵工人在多個建築地盤進行的紮鐵工程。他有權向該公司申請發還他所招致與其職務有關的應酬開支。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期間使用九份文件,即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陳述的交際應酬支出記錄表,意圖欺騙天和向他發還招待多個位於葵涌、東涌、元朗及新蒲崗的地盤的督導人員、工程師、安全主任、技工及/或塔式起重機操作員時招致共逾十三萬三千元的應酬支出。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一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