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前助理串謀詐騙三十五萬元薪金罪成判囚十八個月

2018年9月6日

一名黃大仙區議會議員前兼職助理與該名區議會議員串謀詐騙民政事務總署共三十五萬元薪金償還款項,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九月六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梁偉倫,四十一歲,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

裁判官杜浩成判刑時指出,被告在串謀詐騙民政事務總署薪金償還款項勾當中的角色關鍵,因此他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以示阻嚇。

裁判官稱,量刑起點為監禁二十個月,但考慮到被告並無案底及其他求情因素,將刑期減至十八個月。

裁判官亦駁回被告提出保釋申請以待上訴。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獲黃大仙區議會議員陳炎光聘用為其兼職助理,協助他籌辦社區活動。

被告於二○一一年一月至二○一六年八月期間簽署了六十八份收據,虛假地表示他從陳炎光收取的月薪金額為三千五百元至七千元不等。

案情透露,陳炎光向民政事務總署呈交了有關薪金收據及相關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申請表格以申領償還款項。

民政事務總署因而被騙批核有關申請,並於二○一一年一月至二○一六年八月期間將被告合共三十五萬元的薪金款項支付至陳炎光的銀行戶口。

民政事務總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師馬家颿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淑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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