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清潔公司前任及現職管工涉嫌收賄及詐騙

2018年10月11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月十一日)分兩案起訴一名清潔公司前任管工及一名現職管工,控告二人分別涉嫌從一名清潔工人收受賄款,以確保該工人在一個商場留任其崗位,以及詐騙其部分薪金。

在首宗案件,張愛和,三十六歲,力新清潔有限公司(力新)前任清潔管工,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張於案發時為力新清潔管工,該公司為何文田一個商場的清潔服務承辦商。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一名女子接受一千四百元賄款,作為確保她可以在該商場留任清潔工人崗位。

在另一宗案件,曾紀德,五十四歲,力新清潔管工,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至九月七日期間向該名獲力新以月薪九千三百元聘用為清潔工人的女子偽稱,由於她未能操作地板打蠟機,所以要退還部分支付給她的月薪,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名女子向他支付一筆二千三百九十元的款項,而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她蒙受不利。

上述兩宗案件的被告將於下星期一(十月十五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力新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一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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