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文書主任承認未經許可索取及收受十多萬元貸款候判

2018年10月16日

一名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文書主任,未經許可向三名下屬索取及收受貸款共逾十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十月十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許子強,五十一歲,承認三項罪名,即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被告餘下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則獲撤銷。

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七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批准被告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期間任職食環署文書主任,並被調派至該署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行政組工作。

被告於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向任職助理文書主任的下屬索取一筆五萬元的貸款,表示自己急需現金為女兒安排進行手術。

該助理文書主任考慮到有關情況,遂同意借錢給被告。被告於三日後向該助理文書主任歸還款項。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向另一名任職助理文書主任的下屬索取一筆二萬三千元的貸款,聲稱自己急需金錢以支付女兒手術的麻醉費用,否則手術無法進行。

該助理文書主任答應借錢給被告。被告於同日稍後向該助理文書主任歸還貸款。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致電一名任職文員的下屬,指女兒已入院。被告向該文員要求貸款三萬元,惟遭該文員拒絕。

食環署證實,被告沒有按《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的規定徵求特別許可,亦沒有獲批准向下屬索取或接受任何貸款。

食環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朱汝榮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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