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女子詐騙邊境禁區通行證及二萬五千元特惠車資優惠

2018年11月1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詐騙香港警務處(警務處)邊境禁區通行證,以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乘車計劃下共逾二萬五千元特惠車資優惠。

劉昌玲,四十歲,昨日(十一月十四日)被控四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被告將於明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在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並非居於羅湖及落馬洲附近禁區,而是居於一個位於新界打鼓嶺的私人屋苑。因此,她並不符合資格向警務處申請邊境禁區通行證,以及向港鐵申請羅湖/落馬洲特惠乘車計劃下的特惠車資優惠。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在其邊境禁區通行證申請表中,向警務處訛稱其住址為落馬洲料壆村一個處所,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警務處批准該申請及向她發出邊境禁區通行證,導致她獲得利益。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十月三日,在其邊境禁區通行證申請表中,向警務處作出相同的虛假陳述,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警務處批准該申請及向她發出邊境禁區通行證,導致她獲得利益。

第三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在其有關乘車計劃申請表中,向港鐵訛稱其住址為落馬洲料壆村一個處所,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港鐵職員批准其計劃申請,導致她獲得利益或港鐵蒙受不利。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十月四日,在其有關乘車計劃申請表中,向港鐵作出相同的虛假陳述,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港鐵職員批准其計劃申請,導致她獲得利益或港鐵蒙受不利。

被告基於上述涉嫌虛假陳述,詐騙港鐵在有關乘車計劃下共逾二萬五千元特惠車資優惠。

警務處及港鐵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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