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護理員疑涉聘用行賄今提堂
2015年2月1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護老院前護理員,控告她涉嫌向該護老院一名職員提供一萬元賄款,以確保其妹獲該護老院受僱及繼續受聘。被告今日(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袁妙玲,六十六歲,德安護老之家有限公司(德安)前護理員,於星期二(二月十日)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被告今日否認控罪。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今年三月二十三日進行預審。
被告於案發時在德安任職護理員,而德安在上環經營一所護老院。
有關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該護老院一名職員提供一萬元,作為確保其妹獲德安受僱及繼續受聘的報酬。
被告獲准以現金三千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德安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貝苑代表出庭。
袁妙玲,六十六歲,德安護老之家有限公司(德安)前護理員,於星期二(二月十日)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被告今日否認控罪。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今年三月二十三日進行預審。
被告於案發時在德安任職護理員,而德安在上環經營一所護老院。
有關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該護老院一名職員提供一萬元,作為確保其妹獲德安受僱及繼續受聘的報酬。
被告獲准以現金三千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德安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貝苑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