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涉貪污及詐騙一百五十萬元合約判刑
2019年1月15日
一名運動用品公司前設計員及一名前分判商分別行賄,以及詐騙該公司總值一百五十萬元的櫥窗廣告設計合約,並侵吞共約二十二萬元的差價,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一月十五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刑。
黃英傑,三十九歲,K-Swiss (Hong Kong) Limited (K-Swiss) 前櫥窗設計員及域高廣告製作公司(域高)獨資東主,被判入獄十個月,而郭志堅,三十五歲,手作製創造有限公司(手作製)董事兼股東,則被判須履行二百小時社會服務。
暫委法官何俊堯判刑時稱,黃英傑所犯的罪行嚴重,但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其認罪及向前僱主償還約二十二萬元,遂判他入獄十個月。
暫委法官又稱,至於郭志堅的判刑,經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其認罪及家事,遂判他須履行二百小時社會服務。
黃英傑早前承認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而郭志堅則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案情透露,黃英傑於案發時為運動用品公司K-Swiss櫥窗設計員。他於二○一二年九月至二○一五年九月受聘於K-Swiss期間負責設計及統籌櫥窗廣告設計工作。
黃英傑受僱於K-Swiss前成立專責廣告製作的域高。郭志堅則為手作製董事兼股東,手作製是K-Swiss的分判商。
案情透露,黃英傑於二○一二年九月三日至二○一五年九月三日期間,當時他是K-Swiss僱員而沒有向該公司披露其在域高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K-Swiss將合約工程判給域高。
一百八十四份總值逾一百五十萬元的櫥窗廣告設計合約因此判授予域高。黃英傑在有關過程中侵吞共約二十二萬元的差價。
案情透露,在上述一百八十四個判授予域高的項目中,其中一個項目是郭志堅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在澳門K-Swiss批發店進行安裝工程。黃英傑到澳門提供支援。
郭志堅於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誇大該項目工程費七千元,而有關差價是預留給黃英傑支付該次到澳門公幹的洒店及其他費用。事實上,該七千元是給予黃英𠎀的賄款,以委聘郭志堅為K-Swiss進行工程。
案情透露,黃英傑於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使用一封由域高簽發的虛假推薦信的副本,意圖誘使K-Swiss接受它為真文書的副本。K-Swiss結果聘用他為櫥窗設計員。
K-Swiss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羅心怡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姚思浩及劉嘉華協助。
黃英傑,三十九歲,K-Swiss (Hong Kong) Limited (K-Swiss) 前櫥窗設計員及域高廣告製作公司(域高)獨資東主,被判入獄十個月,而郭志堅,三十五歲,手作製創造有限公司(手作製)董事兼股東,則被判須履行二百小時社會服務。
暫委法官何俊堯判刑時稱,黃英傑所犯的罪行嚴重,但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其認罪及向前僱主償還約二十二萬元,遂判他入獄十個月。
暫委法官又稱,至於郭志堅的判刑,經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其認罪及家事,遂判他須履行二百小時社會服務。
黃英傑早前承認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而郭志堅則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案情透露,黃英傑於案發時為運動用品公司K-Swiss櫥窗設計員。他於二○一二年九月至二○一五年九月受聘於K-Swiss期間負責設計及統籌櫥窗廣告設計工作。
黃英傑受僱於K-Swiss前成立專責廣告製作的域高。郭志堅則為手作製董事兼股東,手作製是K-Swiss的分判商。
案情透露,黃英傑於二○一二年九月三日至二○一五年九月三日期間,當時他是K-Swiss僱員而沒有向該公司披露其在域高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K-Swiss將合約工程判給域高。
一百八十四份總值逾一百五十萬元的櫥窗廣告設計合約因此判授予域高。黃英傑在有關過程中侵吞共約二十二萬元的差價。
案情透露,在上述一百八十四個判授予域高的項目中,其中一個項目是郭志堅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在澳門K-Swiss批發店進行安裝工程。黃英傑到澳門提供支援。
郭志堅於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誇大該項目工程費七千元,而有關差價是預留給黃英傑支付該次到澳門公幹的洒店及其他費用。事實上,該七千元是給予黃英𠎀的賄款,以委聘郭志堅為K-Swiss進行工程。
案情透露,黃英傑於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使用一封由域高簽發的虛假推薦信的副本,意圖誘使K-Swiss接受它為真文書的副本。K-Swiss結果聘用他為櫥窗設計員。
K-Swiss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羅心怡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姚思浩及劉嘉華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