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地政總署前技工涉嫌詐騙一萬三千元交通費

2019年1月31日

廉政公署今日(一月三十一日)落案起訴一名地政總署前技工,控告他涉嫌在四年多期間詐騙香港政府逾一萬三千元交通費發還款項。

莫家聰,六十歲,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告將於下星期一(二月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為地政總署技工,每天須與其上司從中環的離島寮屋管制辦事處乘坐渡輪到離島工作。被告可以每月遞交申領表格,申領發還因執行職務而引起的交通費。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三月一日至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期間不誠實地:

(i) 在申領表格上提供虛假資料,表示他因支付正價車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而產生申領表格所述的交通費;

(ii) 呈交申領表格作為他申領發還有關交通費的證明文件;及

(iii) 隱瞞他可根據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以優惠票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被告涉嫌意圖藉作欺騙,誘使地政總署職員批核他申領發還有關交通費的申請及向他多付共逾一萬三千元,導致他獲得利益及香港政府蒙受不利。

地政總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一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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