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承認詐騙銀行一千萬港元按揭貸款
2019年3月18日
一名女子使用虛假入息證明,詐騙一間銀行兩筆共一千萬港元的按揭貸款,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三月十八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蔡錦虹,三十歲,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而其丈夫的一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法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四月十二日判刑,以待蔡錦虹的背景報告。蔡錦虹獲准保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蔡錦虹於案發時受僱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為物業主任,月薪約一萬八千港元。
蔡錦虹於二○一五年四月以逾九百四十萬港元購入將軍澳一個物業。
她於兩個月後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交銀香港) 的支行申請按揭貸款。
蔡錦虹向交銀香港遞交其入息證明以支持其申請,即一份由一間公司發出的聘用信的副本,顯示她受僱為經理,月薪為四萬八千元人民幣;及一份載有另一銀行記錄的副本,紀錄顯示三筆分別於二○一五年四月、五月及六月作出的存款,每筆四萬八千元人民幣。
基於相信蔡錦虹提供的文件均屬真確無誤,交銀香港核准有關申請,並於二○一五年七月向她批出五百萬港元貸款。
案情透露,蔡錦虹及其丈夫於二○一六年六月以逾一千二百萬港元購買馬鞍山一個物業。
蔡錦虹及其丈夫其後前住交銀香港同一支行申請按揭貸款,其丈夫為借款人。
蔡錦虹向交銀香港遞交其丈夫的入息證明以支持有關申請,文件包括一份由同一公司簽發的聘用信的副本,信內顯示其丈夫受僱為經理,月薪為六萬一千五百港元;及交銀香港的記錄,以顯示三筆款項看來是該公司分別於二○一六年六月、七月及八月支付其丈夫的薪金。
基於相信蔡錦虹及其丈夫提供的文件均屬真確無誤,交銀香港核准有關申請,並於二○一六年八月向其丈夫批出五百萬港元貸款。
交銀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馬嘉娜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茲乙協助。
蔡錦虹,三十歲,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而其丈夫的一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法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四月十二日判刑,以待蔡錦虹的背景報告。蔡錦虹獲准保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蔡錦虹於案發時受僱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為物業主任,月薪約一萬八千港元。
蔡錦虹於二○一五年四月以逾九百四十萬港元購入將軍澳一個物業。
她於兩個月後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交銀香港) 的支行申請按揭貸款。
蔡錦虹向交銀香港遞交其入息證明以支持其申請,即一份由一間公司發出的聘用信的副本,顯示她受僱為經理,月薪為四萬八千元人民幣;及一份載有另一銀行記錄的副本,紀錄顯示三筆分別於二○一五年四月、五月及六月作出的存款,每筆四萬八千元人民幣。
基於相信蔡錦虹提供的文件均屬真確無誤,交銀香港核准有關申請,並於二○一五年七月向她批出五百萬港元貸款。
案情透露,蔡錦虹及其丈夫於二○一六年六月以逾一千二百萬港元購買馬鞍山一個物業。
蔡錦虹及其丈夫其後前住交銀香港同一支行申請按揭貸款,其丈夫為借款人。
蔡錦虹向交銀香港遞交其丈夫的入息證明以支持有關申請,文件包括一份由同一公司簽發的聘用信的副本,信內顯示其丈夫受僱為經理,月薪為六萬一千五百港元;及交銀香港的記錄,以顯示三筆款項看來是該公司分別於二○一六年六月、七月及八月支付其丈夫的薪金。
基於相信蔡錦虹及其丈夫提供的文件均屬真確無誤,交銀香港核准有關申請,並於二○一六年八月向其丈夫批出五百萬港元貸款。
交銀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馬嘉娜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茲乙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