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前助理經理承認欺詐職位支薪四十萬元

2019年6月20日

一名環保團體前助理經理利用虛假學歷及專業資格誘使該團體聘用他及向他支付共約四十萬元薪金,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六月二十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黃國樑,五十八歲,香港地球之友慈善有限公司(香港地球之友)前助理經理,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七月十一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香港地球之友於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經一間招聘公司刊登廣告招聘一名企業社會責任部項目主任,負責綠色融資工作。申請人須具備金融或經濟背景。

被告於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經該招聘公司向香港地球之友遞交個人履歷以應徵該職位。該履歷顯示他持有香港浸會大學(浸大)頒發的經濟學碩士學位及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附屬會員。

香港地球之友考慮過被告的資歷及兩次面試的表現後,認為他的資歷超出項目主任一職的要求,建議他出任企業社會責任部主管。

香港地球之友於二○一七年五月四日以月薪逾三萬一千元聘請被告為助理經理。被告約一年後請辭,並於二○一八年六月七日生效。

案情透露,被告受聘於香港地球之友期間獲發共約四十萬元薪金。

廉署調查發現,浸大沒有開辦任何經濟學碩士課程,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不設任何附屬會藉。

倘若香港地球之友知悉被告的資歷並非真確,該團體不會聘用他。

香港地球之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鄧學正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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